关于王安青郑建山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作者:
来源:
工委组织部
发布时间:
2018-12-17
省纪委机关党委:
11月13日请示收悉。
经11月28日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王安青同志任省纪委机关党委委员、专职副书记,省纪委机关纪委委员、书记。
免去郑建山同志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、委员,省纪委机关纪委书记、委员职务。
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
2018年11月28日
关于王安青郑建山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工委组织部
2018-12-17
省纪委机关党委:
11月13日请示收悉。
经11月28日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王安青同志任省纪委机关党委委员、专职副书记,省纪委机关纪委委员、书记。
免去郑建山同志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、委员,省纪委机关纪委书记、委员职务。
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
2018年11月28日